《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游用度贬责轨则》
中国证券监督贬责委员会公告
〔2024〕3号
现公布《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游用度贬责轨则》,自2024年7月1日起履行。
中国证监会
2024年4月19日
附件1:《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游用度贬责轨则》.pdf
附件2:《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游用度贬责轨则》草拟诠释.pdf